系定規則  
 
 

本建築系大學部課程編制為五年制學程,學生於修業完成後即可獲得建築學士之專業學位(Professional Degree, B. Arch.),本系持續進行課程改革以因應建築界之快速變遷,積極發展對建築教育的前瞻性視野,以作為課程革新與規劃的基礎,系列課程依據不同年級規劃不同的學習的深度,同時進行各年級間課程的橫向整合, 大學部之課程設計重點包括下列項目:

   □基礎課程朝小班化的方向改革,小班化的課程包括圖學、徒手畫、敷地

   計劃、構造與材料等。

四年級成立建築設計課之主題工作室,有都市設計、地景設計、公共建築、綠建築、結構與造型、構造與技術、環境行為、與電腦輔助設計等主題。

積極推動本系課程之資訊化,規劃增加電腦繪圖軟體及周邊設備,設計課設計增加以電腦輔助設計為主之題目。

加強英語教學,包括聘用外籍教授、及開授建築常用英文以強化學生對於建築專業上的外語能力使用與溝通。

大學部所有課程根據上述的思考與知識範疇衍生整理成主要之六大系列,分別為1.建築設計、2.電腦與表現法、3.理論與歷史、4.環境與都市、5.營建與技術、6.概論與通識等,並且同時進行各系列課程的整合。

強化非正式課程之比重與內容加強學生團隊合作與跨領域整合及國際交 

 流。